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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清中医药组织架构

发布时间:2025-06-22   来源:网络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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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清中医药组织架构

明代时期,太医院位列正三品,设有院使与院判,下辖御医与吏目。生药库与惠民药局亦各设大使与副使。永乐十九年(1421年),迁都北京后,南京依旧保留太医院、生药库及惠民药局,但员额有所缩减。

太医院肩负四大职责:一、为皇宫大臣及外国使者提供医疗服务;二、负责医生的选拔与晋升事宜;三、培养太医世家子弟;四、采购各类药材。

御药房,内府机构,创设于洪武六年(1373年),后于嘉靖十五年(1536年)更名为圣济殿,并设立御药库,实行御医轮值制度。其职能涵盖药材鉴定、制剂检验及各地贡药验收保管。惠民药局沿袭旧制,始于洪武三年,虽在地方设有分支,旨在治疗贫病士兵与平民,却因管理不善、经费短缺,导致多所药局名存实亡。清代太医院设有院使、左右院判,负责医政与医疗事务,下设御医、吏目、医士、医员等,以及医生、切造生等职位,历代员额有所增减。

太医院医官按专科分班轮值,同时肩负王公贵族、外国使节、驸马、军营、监狱及考场等地的医疗与药材鉴定重任。太医院官员的晋升与退休亦遵循严格的管理制度。

顺治十年(1653年),朝廷设立御药房,隶属于太医院,负责药物的采购、储存及制作。内府设立东西两座御药房,西药房由院使、院判及御医、吏目轮值管理,而东药房则由御医、吏目及医士分班轮值。

清代未设惠民药局,却设有地方官办抚恤机构,诸如育婴堂、普济堂、养济院等。清末受资本主义民主思潮影响,体制革新,民政部增设卫生司,以郎中为最高职位,员外郎次之,下设主事、小京官、医官等职务。